1.立院三讀 企業贊助體育可抵稅
來源:http://udn.com/NEWS/SPORTS/BREAKINGNEWS7/6396383.shtml
2. 運產條例通過 體壇鐵三角成形
來源: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sports/130512/132011061401667.html
3. 看球抵稅 球員薪水補助30%
來源: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3460321/IssueID/20110615
4. 運產條例灌頂 體壇大進補
來源: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sports/11051208/112011061500504.html
5.補助職棒球員 出現抗議聲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sports/51202296/112011061600461.html
小評: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是萬靈丹嗎?從各方說法看來,一些細部的規定有待釐清,但至少是個起點。曾有個從事體育媒體工作的朋友說:這是一帖活水,這條一過,大企業的錢才會進來,沒有國家像台灣這樣,是中小企業在玩運動的,都靠老闆的興趣在撐。想想有幾分道理。但說真的,媒體運動看起來是錢堆出來的,也像是只有大資本才玩得起的遊戲,只是如果那些認為有利可圖(不論是真能賺錢還是能夠抵稅)的企業真的把錢丟了進來,我仍舊相信,我們辦事十分不商業的體育界,還是能把這些熱錢完到冷,要不釜底抽薪一點,出錢的也跳進來真正經營,用真正的商業邏輯來運作。媒體運動的邏輯與專業實在不太傾向是體育的,比較像是資本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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